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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常考点-患者的权利

2025-09-1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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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的权利是指患者在医疗卫生服务中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和必须保障的利益。目前我国虽然尚未出台有关患者权利的专门法案,但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可将患者享有的权利归纳为以下几点:

1.平等医疗权  任何患者在医疗活动中享有的诊治和护理权利都应平等无差别。无论患者的职务、地位、财富、年龄等因素的影响,医务人员对患者在手术、护理、宣教等各方面都应同等对待,为其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不应有歧视心理。

2.知情同意权  是指当医务人员在拟运用某些特殊诊治手段、实验性治疗、治疗性实验时,患者享有了解相关信息并自主决定接受与否的权利。知情同意权是自主权的具体体现,知情是同意的前提,同意是知情的结果。它要求医务人员在对患者作出诊疗方案后,应当向患者或家属告知真实、全面、充分的医疗信息,让患者或家属经过深思熟虑后自主地做出决定,并做出明确承诺后,医务人员才可以将诊治方案最终确定下来后实施。

3.自主权  是指具有行为能力的患者就有关自身疾病和生命健康问题做出合乎理性的自我选择和自主决定的权利。它要求医务人员不能强迫患者接受某种诊治手段。需要注意患者的自主权也不是绝对的,如未成年人、精神疾病患者等,其自主权由其法定监护人行使。

4.保密和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患者对于自身生理、心理及疾病等有关个人秘密、隐私有保密的权利。医务人员不能未经同意泄露医疗上的秘密;不能任意将患者姓名、身体状况、私人事务于公开场合中公开;更不能与其他不相关的人讨论患者的病情与治疗,否则就构成侵害公民隐私权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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